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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以家庭人口承包了国家土地,之后其中一个人应国家政策农转分
81年以家庭人口承包了国家土地,之后其中一个人应国家政策农转分 81年以家庭人口承包了国家土地,之后其中一个人应国家政策农转分,用八分土地面积转成居民户口享受国家生活补贴,但这份补贴放在家里让家人共享,转出本人后来出嫁没有享受该补贴,该补贴于几年后国家取消,五年后嫁出去该人又回到家中生活,此时其两兄弟已经分家,但她未分到家产,两位老人分别和其两兄弟居住,她回到家中和其三弟及父亲一起居住,之后父亲过世,两家人经常起矛盾,其自己出钱到自家后山交房居住至今,靠种地为生,大部分土地为其三弟占有,其拥有两分多土地耕种,之后队里大部分农转分人口,又转回队里,其转之,大约0708年国家征收土地,其觉得自己也该有份,当年仅仅用八分土地转居民且转后国家补贴供给了家庭,不是自己享受,自己也该享受这次征地补偿,与其三弟理论队上解决给予其三分土地征收补偿,其弟享有大约三亩土地征收补偿,今年国家又征收到其家田约两亩多,其觉得自己也有权力享受,其弟认为其姐转出居民时已经把自己的八分土地转出,且之前又给予三分土地征收补偿,不再享有这次土地面积,队上,村里,镇司法局调解无果。现姐姐希望的到自己该得的土地,手里证据只有队上记录81年其家承包土地五人,她,她父母及两兄弟,面积6.12,及前几任一个队长让她代写的现这份征收土地81年由她,其父,其三弟三人享有使用权说明,无其他证据,该情况下诉讼是否能胜诉?该怎么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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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7-05-02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