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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怎么打官司?

我该怎么办?怎么打官司? 和李X认识开始说吧,让大家知道我和李俩人合伙的经过。199几年黄金还没开放年代,李是做黄金生意的,那时候我是在山东承包金矿工程,李和伙伴们到我们单位收购黄金,为了他们安全,李他们住在我家,我帮他们出去收购,就这样我们也成了好朋友,到1998年后黄金开放了,李也改行包工程我们也很少联系,到2004年二月份李打电话说有此项目(东部地采)邀请投资,我问他该项目后续如何,他说前期都是露采工程,现在刚要转换地下开采。他跟我说:李矿长说我们如果生产安全管理好,儿子都有工程干,当时听了确实很吸引我。那时我在山东金欧集团挂职生产矿长比较忙,我委托林X先到广西来考察。项目真实后,我同意李的条件。当时,电话初定李60%我40%的股份。等三月份要签定合同时,林提出要投资10%。有一天我们三个在下雷十八妹餐厅吃饭,我跟李提起林要投资的事,该项目也需要有个高文凭的人,你我各50%股份可以吗,当时李回答说只要工程能经营的下去,有利润这些好说。我跟他说没我干不了的工程,你放心生产一切由我负责,投资资金上也没问题。他听了当时也很高兴,我们也没文字签约,内部的股份同等投资就这样形成了。第二天我们去找吴总谈合同细节事务。前面的过程就是这样的。后来我们就准备开工前期工作,我安排林配合李筹备开工前期的一切工作。我自己赶回山东,四月底我返回广西开工。本项目是2004年5月1号开工的。开工后我们口头约定分工:我负责工程生产安全一切事务;李负责对外商务活动和财务管理;如生产和商务有一千元以上大笔资金付出必须双方商定签字。但是本项目的地质复杂,井下每天涌水量3000多立方米,氧化矿占总矿量80%,还有地方政府民采矿井穿梭过的空区,安全系数很低。为了把这个项目干好,能够长期和李合作,我承担起这样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前期矿建两年,我全心投入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每天有十二小时以上在井下, 自己两次差点送上性命。为了节约项目成本,没有聘请一个管理人员,工程也没有配备专业电氧焊工人,安装维修我自己一起干。在电氧焊方面我也不是专业的, 用电焊机来割废铁钢材,在加上井下通风不好,整个井下工程项目安装完,那些有毒气体进入我肺部,导致我呼吸困难,肺部中毒引起肺管萎缩。这病目前是没有药物治疗的病。我为了工程合伙长久,没提要一分钱工资,也没有报销生产外一分钱费用,包括我的红旗车费用、医药费用。平常招待费用,为了生产顺利,有些工人工资我请示过李的,后来李反悔不兑现,我只能拿自己钱给工人对现。我小孩放假,家属来住房我都自己解决。以上这些事,查欧阳财务的账就可证明。我所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合作长久,股东能和睦相处,用自己吃亏做代价的。2006年他亲戚告诉我:说李夫妻说我和他股份还是60比40。不是你们东部的人说的50比50,听到这样的信息当时我心里很难受,又不好当面打电话问李,我只好叫欧阳去找李说股份50比50事,欧阳说他亲戚说的事实,李不同意,五,五,分成。那几天我天天等待李来解释为什么,等了好几天看他每天开车从下面路过,也没台头看看我们,也不来解释股份的事情。2006年端午节早晨我打电话给他,问是否出大新工地需要材料,我想借这机会可以谈谈股份的事。谁知那天我在井下又遇险情,心情特不好。晚餐时他还没回来,我心想正好等一起吃饭把事情说说,没想到他走时招呼没打又回去了。当晚我喝多了,打电话要他下来解决股份的事,可能我喝多了语言伤害了他。从那时开始我们通话越来越少,股份也没解决。到了2006年冬天,业主有六十万吨项目工程消息,我用电话叫李一定要跟踪该项目。一开始他还不是太想跟我合作,也没说什么,李就说都是打大井工程我也没干过。我说没问题的,打大井工程难度是大利润也高。李答应那看看吧,后来他也没跟我说项目进展情况,我发现他有在跟踪该项目,我也就没在提醒。就这样到了2007年6月份李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六十万吨项目叫我自己来参加投标,他要跟别人合作,不跟我合作了,东部地采合作做完就结束了。我听到这样的消息真是哭笑不得。我马上赶回南宁找到吴总,我说也要参加投标。吴总给我的结果大家知道,我不用说明,根本不可能的。吴总答应帮助我做李的工作,叫我回工地等待消息。第三天李夫妇还有老六到我住所,找我谈投标合伙的事情,谈完整体投标的前期准备过程。当天工地有欧阳、老李等工人都知道合作投标的事。我安排林大秩全程配合李参加投标,并叫李开我红旗车去比较方便。整个投标过程大家知道林大秩都在参加,投标过程我就不必细说。中标后因业主原因推迟一年多项目才开工,李突然变卦不讲理他又要独自经营。为了后续项目合作,后来我把东部地采股份让出10%,还按当初电话约定40%60%。他还是要独自经营六十万吨项目,我是万般无奈又要为大局着想,又不好在矿山工地跟他闹,也不好用法律解决,怕牵扯到一些无辜人员。只好委托所有知情的领导帮我调解,几年下来也无效果。目前东部地采八年安全生产圆满完工,我的身体也彻底完了,我不可能就这样吃亏结束了。所有温建在中信的后续工程,都是东部地采的后续项目,也是李商务的项目但是李不能独自收益,[因为李是股东委托他对外商务的,李商务的所有项目都是东部地采股东所有的],如果没有解决方案,那么我要求苦心经营东部地采工程的纯利润提取20%作为管理工资和管理奖金,李如不同意一意孤行我只能借助法律解决,我现在在大新法院起诉用法律来解决,如果这样情况没地方讲理,我要杀了李若中全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83740……(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2-07-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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