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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被餐厅火锅烫伤

被餐厅火锅烫伤 14人小包厢吃个人式小火锅消费近六百元,中央有个圆形移动菜桌,小火锅放在我正前方,因视线死角看不到服务员将火锅与移桌贴合,一转动菜盘立刻打翻滚烫中的火锅汤至腿上,造成2度烫伤,
现场有拍下火锅位置,立刻看医生有医生证明,还有两腿伤口照片(手掌大)
,能依过失伤害罪嘛?

备注:大学当过服务员,餐厅训练都会告知餐具与桌中央旋转菜桌至少5公分距离,客人才不会一转移桌就打翻餐具!更何况是火锅贴合谁不会打翻呢?
这家餐厅服务员没有这常识,餐厅本身训练有过失,
更何况我是顾客火锅后面又是视线死角!

如果是透明矮杯子我还能目测与圆桌距离,但铁质的火锅高约25宽16公分,用酒精点火燃烧中的滚汤,很烫也没写标语小心火锅打翻提醒客人。

餐厅经理坚持不告知是哪位服务员,
经理的意思是我自己打翻与餐厅无关,只因我在餐厅受伤原意赔40元,经争吵后经理赔偿我的医药费,但100℃汤烫伤对我的影响...

换药时医生用剪刀减破水泡,把皮撕下的痛...
我很爱漂亮腿几乎没有疤,这次的疤痕未来会跟著我,精神上折磨让我严重失眠!工作时腿需要上镜头,现在公司几乎停止我的升迁工作 ">__<"

請問能与餐厅索取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580(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4-1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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