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2010年3月离婚,当时房子和车归他,房子只付了16万元首付

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2010年3月离婚,当时房子和车归他,房子只付了16万元首付 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2010年3月离婚,当时房子和车归他,房子只付了16万元首付,后来他给了我约36万补偿款。我于2013年7月贷款买了另外一套房,贷款一直我自己再还。我们于2013年9月复婚,复婚后基本各自生活,我和孩子一起租房生活,他很少出费用。2015年底我出了25万左右,和他一起替他还了他房子的36万元尾款。
平时我和孩子的花销,他出得很少。
现在我们面临再次离婚,想知道我们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他后来的公积金没取,我的公积金每月都取了。他税前工资60万左右,具体不清楚。若孩子归我,抚养费他出多少合理?谢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7-05-02 11:43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