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不了解,婚前就觉得不合适,但他妈妈老说他儿子能改了坏毛病
没有领证则要退,领证了则不用退,可以起诉离婚,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我。
直接起诉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实践中,即使办理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会根据各地的经济情况,适当退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