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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上班,昨年10月份经我亲戚介绍一女,做朋友,开始我们谈的很好

我在成都上班,昨年10月份经我亲戚介绍一女,做朋友,开始我们谈的很好 我在成都上班,昨年10月份经我亲戚介绍一女,做朋友,开始我们谈的很好,也知她说和她在一起须接受小娃一事,在相识中得知她的不易,并有经济来往,在过年时她见过我长辈和亲朋好友,并在我家人和长辈面前承诺5月1号结婚的事,在此我前后加起有6万5000,在4月21号我去找她才发现此人并没离婚,我最后向她要回钱的事,可她不但没给还要我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0万元,我不服,最后还威胁恐喝我写下欠条用我6万5000给我算成7万,最终还需欠她3万,她还要和她老公和我对质,我不知如何为护我的道得利意,在此希望你们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5-0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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