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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押金退还

押金退还 朋友有一服装店面,经双方协商,以6万多的价格转让给我,当时即付了3000元押金并付押金收条一张,收条具体内容如下:今收压金叁仟元整(3000),署名日期。但后因家中长辈身体突发疾病,需手术用钱,所以取消了盘店意向,在原定履行转让日期的前一星期,我与对方商量取消转让的事宜,并要求退还押金,但对方以我单方面违约为由,拒绝退还,请问律师:我所付的3000元押金,是否与定金属同一性质,有法律条款支持我讨回押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ngki……(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2-07-14 02: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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