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为结婚以男方父亲单位集资的房子,房产证系男方父亲且现已去世,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为结婚以男方父亲单位集资的房子,房产证系男方父亲且现已去世,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单位房一套,产权系男方父亲名字(2010年去世),面积为138平方米。新房房产证是男方父亲的,但实际是经双方家庭协商好后为男女双方结婚而专门购买的。男女双方从2003年结婚、2005年生子到现在,一直居住的是此新房子。
当时的情况是2002年,男女方准备结婚,但是没有房子。刚好碰到男方父亲单位集资建房,因为牵涉到男方父亲单位集资新房要退旧房,男方父亲就不打算要新房子。后来是女方父亲提出年轻人结婚住单位房安全点、环境好点,还可以减少物业管理等开支。同时承诺男方家庭负责买房,女方家庭就负责家具家电。所以,男方父亲才集资了该房。
之后,按照商议,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花费了7万元,装修4万,女方父母出资买家具家电花费了6万元。房产证是婚后才办好的,一直在我们手里,说过过户问题,女方不好出面,交由男方办理,但一直没有行动。
那么,现在要离婚,男方说房子是遗产,是借我们住的。
请问,女方要抚养儿子,可以争新房子吗?现男方父母出资的7万元买的房子增值了,我女方出资的6万元买家具家电应该怎么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悔恨莫及(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2-07-1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