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顶漏水是物业和楼上业主谁的责任?
房顶漏水是物业和楼上业主谁的责任? 你好!
我有一出租用公寓,春节前发现棚顶漏水,当时找了楼上和物业,由于楼上没有明显的水湿痕迹,因此无法判断具体漏水点在哪里,只能容依靠目前我家漏水情况初步判断为楼上进水管(有可能是墙里的水管)。
现状是,楼上一再声明配合,但修复必须经其同意,而物业也说,如果能够判断漏水点属于物业维修范围,他们不会推拖;且在上周五,物业电话通知楼上业主已经同意请人共同查看,如果是物业的,由物业出钱,如果是业主自己的由其自己承担。但本周一即今天,楼上业主又发短信说,他已多方查询,漏点在墙体内,应由物业保修,直接告诉我不用再找他了,要我找物业。
这里想问一下,
1、这种情况是否真的与楼上无关?个人认为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或是专业的诊断具体的漏点在哪里,但物业和楼上一致初步判断是门外水表与室内水阀之间的楼体内的水管漏水;楼上业主在短信里明确配合的态度后又没有任何配合的行为,是否可以列为导致我们目前损失扩大的原因之一?至少水是漏在我们家的,我们应该可以算为有直接损失的吧?我也查了些资料,但是大连自来水管理条例好象是95年的,与09年的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好象是有一定予盾的,不知道哪个列可靠,而且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该也需要有专业权威解释才行。
2、这种情况是否有诉讼的必要,或者诉讼有没有可行性?毕竟目前还没有太多的经济损失,但长期漏水我会担心我们的楼子的质量,更担心房子会因此租不出去。
特来咨询,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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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a082……(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4-12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