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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B(有限合伙)注册资金15万。公司B持有公司A的15%股份
公司A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B(有限合伙)注册资金15万。公司B持有公司A的15%股份 公司A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B(有限合伙)注册资金15万。公司B持有公司A的15%股份。
我去年应邀加入公司A,老板给我3%的股份(我未实际出资,老板出资挂在我名下)。
但并没有让我直接持股公司A,而是通过持有公司B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A的股份。
而且老板未跟我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只是工商查询显示我持有公司B的20%股份。
1、请问这样有没有法律风险,如何避免?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2、现我准备再以5万元的价格认购2%的股份。请问,认购和股份变更过程,有哪些文件是需要我确认或签字的?
3、最终认购完成后,是否应该有《出资证明书》、《股权证明书》或其他的这类的书面文件留给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东篱南山(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04-28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