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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将杨某的支付宝通过变更密码方式盗窃其18600元
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将杨某的支付宝通过变更密码方式盗窃其18600元 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将杨某的支付宝通过变更密码方式盗窃其18600元,后投案自首,被以盗窃罪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我在投案前退还了被害人14800元,余3800元未退。但在我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我家人在退赃问题上被害人却刻意隐瞒了部分已退的事实,要求并收下我家人退还18600元全额款。我想咨询下,被害人的这种行为违法了吗?属于诈骗吗?会有什么后果?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灏鑫金融(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4-28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