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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下午15:00  房子是房管局的,房租合同到期,准备续签,已经填写资料

下午15:00  房子是房管局的,房租合同到期,准备续签,已经填写资料 下午15:00

房子是房管局的,房租合同到期,准备续签,已经填写资料,然后被告知,他们收到环卫局通知,让不租房给我们,原因是我们的证件不齐,没有生产许可证,环卫不达标,让我们补期证件在签合同。现在我们并未生产,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都有,在断电当天,还收了租金,租金每月一交,现在突然断电,原因居然是合同到期,请问,房管局做法是否不妥?如果不租为什么还收租金?租为什么还要断电?供电局是否有权在,以合同到期为由,而房管局并未通知搬离的情况下,承租方仍在入住的情况下断电?如果房管局不租并实施断电的情况,并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房管局,是否有赔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4-2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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