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载人摔伤谁负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举证情况,如需帮助,可进一步与我们沟通。
你店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伤者是自己从车上摔下来,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