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贵事务所律师:孕妇休病假期间工资是以何标准发放的?谢谢!
产假和病假不一样,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要看她原来工资是多少,工作年限有多久等因素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啊按照之前的工资待遇发放。
1、未满4个月的,不能享受产假。只能按病假处理。
2、病假工资执行标准的前提是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即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