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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纠纷

房产问题纠纷 您好!我是卖方,我于2015年底在中介签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总价款82万元,到目前为止,买方共给我了20万元。因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所以没过户,现不想卖了,同时发现合同有一些条款约定不明:1.约定定金是20万元,首付款也是20万元,但没标明是否定金转成首付款。2.贷款具体数额没有约定,买方当时说也可能全款,但合同里也没约定是否全款,全款的付款方式也没约定。3.此房是一手新房,产权证到现在一直没下来,当时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把购房合同抵押在买方手里,但合同条款里中介却给填上了产权证号和登记日期,当时签的时候没注意,后来发现的。现查明所填的产权号是开发商获得的土地块编号。4.中介说这个《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就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拿着去网签和过户,但我认为这只是个居间合同,因为此合同第一条就明确写明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促成甲乙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而订立本合同。
请问:我不卖这房子了,按合同约定双倍赔偿定金,我认赔,但买方还要我赔偿房屋上涨差价损失,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赔偿差价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b61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7-04-2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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