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 你好,我是当事人,我7月10号在网上发布组织了一次返乡自驾游活动,总共4个人参与活动,活动的内容是我出车一台并担任司机,陪同的有一位是我的女朋友,其他2位是自愿参加进去的,我们是从四川到北京驾车返乡旅游,中途路过西安等地游玩,我们最后的目的地是东北,其他2位是北京,我们在组织活动前签署了一份自驾游合同,合同内容是免费搭车返乡旅游,合同注明了不收取劳务费,其中有约定是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在到北京的六里桥附近被交通执法大队拦截后,车辆被扣,我被通知接受处罚的条例是非法营运,请问,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条例说的非法营运?我并没有盈利算营运吗?应该接受处罚?想请律师帮我解答下如何解决,现在我车被扣,正在处理中,但是我还没去接受处理,请问,如果说是我非法营运必须成立的话,我如何申诉,申诉能否成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uel1……(北京)
提问时间:2012-07-12 16:32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