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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

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 我的孩孑在2015年3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订婚,女方当时给要了66000元的彩礼,其他典用若干,年底男方与女方商议结婚,没有达戌。到了16年五一时男方仍要结婚,女方则提出男方要在家盖个院子。(男方已为孩孑在外市买了房于)男方看是女方悔婚的借口,便放弃了这桩婚姻。请问!男方还能把彩礼追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7-04-2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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