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刑事案件二审程序的问题
1,一般的一审后代理人的代理事宜到此结束,在当事人没有要求的前提下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就已经终止了,要上诉必须是要重新委托代理人的。 2.因为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权利,所以要法院在庭审之前是有告知的义务的。 3,如果对判决不服,却系法院造成的,则可以一方面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由其决定是否可以重审另一方面,法院却因过失造成他人无辜损失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