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住宅营业20多年,动迁如何补偿
住宅营业20多年,动迁如何补偿 我家是2层楼,房照是住宅,地理位置很好紧靠道边!楼上做出租用,一年3万,楼下自己做过很多买卖,现在经营旅店,有执照。税包括土地税年年都交。房间不是很多,一年盈利8万左右。现在动迁,开发商自己动,楼已经开盘,8月末完工!现在四周只剩下4家有买卖的没走,只给住宅补偿。我们说我们是营业用房,不能按普通住宅补偿,开发商说以房照为主,管你干什么。我们说旅店的补偿损失,开放商说他们公司没那规定。我和父母住在一起,全家就指望这个房子做买卖维持生活,我想知道,国家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么?我们家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补偿?我们依据什么和开发商谈?开发商就按普通住宅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慧森慧森(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7-1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