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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烫伤小腿及脚面,留下永久性瘢痕!工伤赔偿该如何进行?

烫伤小腿及脚面,留下永久性瘢痕!工伤赔偿该如何进行? 2016年12月30日提交了离职申请,离职日期是2017年1月31日(初四)
在2017年1月25日下午16点左右(两天后是春节),蛋糕店上班,因蛋糕师不慎,将开水倒在了我的小腿上;公司负责人带我到本地医院,由于要春节前夕都没有医生能够处理,推荐到武汉进行处理!负责人只是带我到小诊所进行所谓的偏方治疗,并且一再强调负责人本人的父亲曾经的烫伤也是在小诊所偏方治疗的,没有留下!!任何!!疤痕!当时疼痛难忍,同意了在小诊所治疗的要求~治疗费用负责人在垫付,诊所要求打消炎针本人垫付,有发票!
现在伤口痊愈,留下永久性疤痕~面积大概两只巴掌大~黑乎乎一片(偏方药物是黑色粉末加麻油涂抹在创面上)
脚部受伤,无法行动,在家躺了3个月!母亲在家形影不离的照顾
每个月公司支付了底薪基本工资1400元 
公司现在愿意承担2000元的赔偿
我觉得少了,因为永久性疤痕和在家的疼痛!没有接受~!现在公司让给出一份赔偿详细的列表,我想知道我可以要求赔偿那些?我母亲在家的误工费可以报么?能不能要求公司带我做手术恢复脚上的瘢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wuer(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7-04-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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