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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农村妇女长期在外打工,两年前国家修公路占用土地,我家四口人
请问我是农村妇女长期在外打工,两年前国家修公路占用土地,我家四口人 请问我是农村妇女长期在外打工,两年前国家修公路占用土地,我家四口人,结婚后大队把三个老人:爸妈爷分别为五保,这也是大队对我家穷的照顾吧,把田收走给别人种,大队收走,现在越想越气,因田多年前我一家四口那么辛苦耕种没放弃交税不用交税有补贴时大队收走,一句话说家人老了种不了收走,然后修路什么好外让别人得到我家的爸爷都去世了只剩母女俩相依为命,两年前我取消妈的五保,大队把国家修路补偿款田钱扣去。妈,爸,爷的五保费用只剩下房子宅基地,还让我签见证书大队请律师,民政局,政府作证,等妈过世之后继承房子宅基地,当时我想我没文化,没人帮助,和他们纠缠我 没那么多时间经历耗不起,他们有工资收,我老百姓不做事那有吃的,就签名了,请问我现在后悔来得及吗?求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4-24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