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不上环新生儿不能上户口
不上环新生儿不能上户口 初婚合法初生第一胎的产妇强制上环.
我去容桂办理处给新生儿上户口,要经过计生办出证明,计生办又要我出示上环证明才可以给上户口写证明.计生办这样做是否不合法,我应该如何应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是这样解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否有渎职的行为?解读如下:
一、关于上环的法律依据。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 “首选”是首先选择的意思,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二、关于知情选择的解释。知情选择不等于“放任自流”和无条件的“自由选择”,而是需要在专业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长效避孕措施即某种避孕方法只需一次使用便可维持相当长时间的避孕效果。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无论对育龄夫妻的身心健康还是对夫妻生活质量都是最佳选择。若经医务人员诊断,确有不宜上环的情况,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其他适当的避孕节育措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ne85……(广东)
提问时间:2012-07-11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