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其中一室友养条狗,在她睡觉的时候乘其他人开门溜出,丢失,现在要求赔偿,其他人有没有责任???
其他人有错过的,可以主张赔偿相应损失。
答:在故意孩子存在重大过失范围内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
其他人没有责任,因为动物饲养人应该对自己饲养动物行为尽到注意义务,室友无此义务。
其他人没有看护她的狗的义务。无义务无责任。
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养狗人,看管不力,其他人根据过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