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兄妹十多人,父亡.其中子女一人于母親88岁時,仅有另一子女在旁情况下,自擬一分遗囑,叫母親簽字,把绝大部分财產归于自己.其他子女均不知道.現母親亡故,其他子女才知道有此事.请问此遗囑是否有效?其他子女可否不承認此遗囑,要求财産平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陈九如()
提问时间:2012-07-11 02:1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7-12 14:43
该遗嘱是无效的,如果是你母亲自书的遗嘱是有效的,不是自书遗嘱必须是有两个以上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遗嘱才是有效的。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0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6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