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实际施工人是否能主张按工程正常市场价进行评估结算?
关于实际施工人是否能主张按工程正常市场价进行评估结算? 我是实际施工人(包工包料),施工的工程是政府市政工程。在干工程前不知情工程价格,合同是在工程接近完成,第一次拨款时签定,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以实际结算价为准。在法院确认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法院依然判决按层层转包,施工合同扣管理费加税金30%左右(A管理费16%,税金3.42%+2%;B管理费6%,税金3.42%),工程结算我方找第三方做了评估报告,但对方不认可。对方在一次开庭时拿出由发包方(政府单位直属)委托第三方出工程结算咨询报告。我方不认可,当庭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评估。但判决书对我方提出的诉求没有一点体现,直接无视我们。
承包人A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转包给B;B再转包给我方,只是口头说工程是据实结算,至少利润达到10%。我方在工程结算时才知道A、B价格。
我方从开工至竣工至结算,要对方的建筑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价格就是说没有,现在都出来了,这不是坑人吗?
听有关人员说政府工程,法院不给进行工程重新按正常评估鉴定,这是为什么?合法吗?实际施工人难道就没有一点权利要回自己实际发生的费用吗?有什么方法能让自己的费用依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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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31812……(山东)
提问时间:2017-04-22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