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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下午三时,在北京房山良乡良辰商场买了一双百思图的船鞋

2017年4月20日下午三时,在北京房山良乡良辰商场买了一双百思图的船鞋 2017年4月20日下午三时,在北京房山良乡良辰商场买了一双百思图的船鞋。当时和朋友共同买的同码同款鞋,我试的那双鞋合适,但回家发现卖家给我的不是我试穿的那双,试后觉得不跟脚,便把鞋底拿潮布擦拭了一下便放到鞋盒准备退货。22号上午九时到商场后,百思图说我的鞋左脚没事,右脚有穿过的痕迹,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换。我说都可以调取小区监控录像看我是否穿过,我根本就没穿过,何来形象二次销售!百思图跟良辰商场只是租赁关系,鞋钱都是直接交给百思图的,商场协商无果,百思图不听商场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4-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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