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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津南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与房主谈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告知他用公积金会等很长时间

在天津津南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与房主谈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告知他用公积金会等很长时间 在天津津南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与房主谈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告知他用公积金会等很长时间,房主也同意!但是中介签的交易合同上当时写的2017年7月15之前到房管局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按照现在天津公积金办理的速度,7月15号之前绝对办不下来,还需要等将近10个月时间!我想请问这样的话我属于违约吗,交易合同上也备注上了房主同意公积金贷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4-22 13: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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