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没有写明占用多少年,但房东让我马上就搬,怎么办?
你好,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依照该条规定,经出租人知道后不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用途而进行的添附为善意添附,你可要求房东以不当得利返还你的添附支出。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是因此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未约定期限的,属于不定期,不定期的,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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