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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问题和有关青春损失赔偿费的问题

有关房产问题和有关青春损失赔偿费的问题 男孩扬州户口,女孩南京户口,在南京结婚半年后,由男方父母出资在南京买了一套120万的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孩和女孩的名字,120万的房子80万是给的现金,40万是贷款,因女孩是南京户口,就用女孩的名字申请的贷款,实际还贷人还是男孩的父母。女孩父母及女孩未出过一分钱。男女孩工资由女方保管,已存款12万元。
    结婚一年半,现男女孩要求离婚。
    请问1.房子如何分?
        2.女方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赔偿费10万吗?
        3.在女孩那的12万元钱是否应该平分?
        4.如果到法院离婚,起诉费是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jww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09 18: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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