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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浙江省)

关于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浙江省) 2012.7.3,我骑摩托车被私家车撞伤,经交警认定私家车主负全责。事后对方保险公司介入。事故造成我2只手前臂挫伤,右脚和右臂较重挫伤,无骨折,但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活(如空调移机和空调维修)。医生建议我休息半个月看看情况。因我自己是开家电维修店的(有营业执照和税务执照,但是我是免税的),加上7月份开始天气炎热正是每年生意忙不过来的空调安装维修旺季,且我个人无社保。我该如何索赔我的误工费?我自己参照了下浙江省2012年服务性行业赔偿标准差不多才57元/天,远远低于我个人日实际收入,我该如何证明我自己的实际收入法院才会采纳?另外,我这个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s444……(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2-07-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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