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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老公是八钢的,今年六月份和朋友在五家渠干活,在休息中,和一个工友发生小小的争执(他把西瓜水抹在工友脸上,工友不愿意,就用我老公的被子擦脸,我老公不愿意,就踢了工友一下,工友不服气,又踢了他一下,就这样在开完笑的小事中,工友用刀刺伤了我老公)随即被送医院,一医生说小肠被刺破五处,工友即使缴纳了医疗费,再加上是老公朋友的弟弟,我们想着先治病,然后就私了。所以也没有报案。这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两星期钱谈好给45000元的补偿,可他工友说家里不给钱(家在内地),自己身上没有钱,我们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得到。我们现在还可以请求公安处理吗?时隔这么久,公安还会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aohu……(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7-09 15: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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