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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看守所同监室在押人员带了封信

帮看守所同监室在押人员带了封信 我朋友被判1个月拘役 被释放的时候 帮看守所同监室在押人员(未逮捕,虚开增值税票案件)带了封信。 他在通知其家人来拿信的时候一起看了信 其家人认字不多 就把信带走了。 当天我朋友感觉信的内容不是纯粹的家书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朋友当天又把信件要了回来(销毁了)。这个情况属于犯罪吗? 他都怕死了 不想再进看守所了。 希望帮忙解释下!!!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feich……(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7-09 14: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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