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早上开车我回单位对方面包车倾停在我单位门口下货挡住了我无法进单位,我爸在门口和对方司机说叫他把车迁下.对方不迁于是发事口角.我爸就站在对方车前不让走这时对方说要打人.有身体接触,我看见对方在车里拿了凶器(钢管)打人.这时我就下车上前去夺他的凶器,是一手夺凶器一手用拳头打对方在打的过程中对方也打我了.我直到把对方的凶器夺过来后就停手没打了.后来对方报警.就到派出所去了.他去医院检查了拿了病情书(这里没有民警和我方人员在场情况下)民警看了病情书说是轻微伤说调解对方开口就要7000元,(说是民事案件)民警说高了.我也没同意.最后民警写了个调解意见说是2000元解决.他不同意说什么过三天复查后再调解.
请问1我要负什么责任.对方有无过错和责任. 2对方医药费用我要全部出吗?误工费之类其它的费用我承担吗? 3如果走司法程序我和对方的责任分配多少?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谢谢..我好走司法程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0152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09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