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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一次离婚儿子判给男方了,现在二婚有一个女儿。因两个人性格不合,分居三年多
第一次离婚儿子判给男方了,现在二婚有一个女儿。因两个人性格不合,分居三年多 第一次离婚儿子判给男方了,现在二婚有一个女儿。因两个人性格不合,分居三年多。现在三十多岁了,不打算再找或再生育。如果再离婚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香水有毒(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7-04-21 11:3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铠楷律师
2017-04-21 11:41
需要看双方的情况来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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