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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征用农民土地一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征用农民土地一事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现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正在征用农民土地开发,作为城市发展南扩的重要目标。
但是现在我们农民没有看到相关的政策,只有书面公告,而且非常不规范,许多征用标准与国家不统一
如:
土地赔偿 每平方米 84元,其中扣除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包括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与哈尔滨市其它地区征用土地价格不统一,补偿标准过低,百姓不予接受,无法生活。
请问哈尔滨市平房区征用土地的相关政策,与上述说法是否一致,是否是地方政策,地方政府是否有权更改征用农民土地价格与相关补偿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保护农民(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04-10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