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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曲律师,我是济南的,我在2017年3月份通过房产中介在第
你好曲律师,我是济南的,我在2017年3月份通过房产中介在第 你好曲律师,我是济南的,我在2017年3月份通过房产中介在第二任房主手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第二房主是通过梁山人民法院裁定书在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高价拍的,他在3月6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的不动产权证书通过合法网签、过户等手续也在4月11日办理到手中,但去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时(在此之前毫不知情此房有纠纷),物业公司以其所归属的房产公司与第一任房主有债务纠纷为由,拒绝和我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后来通过房产公司相关法务人员单方面了解到,房屋在梁山法院执行异地拍卖此房产时,未联系通知其地产公司(裁定书说明,房屋所有权归第一任房主,但名义登记在地产公司),地产公司说其已与第一任房主解除合同且房产公司收回此房屋,地产法务人员说,这法院属于违规操作,他们正在走诉讼程序,我想问一下,我与第一任房主无牵扯的情况下(我是二手房走中介与开发公司无牵扯),我的房产会受判决结果影响吗?会被地产公司收回吗?他们物业公司不给我提供物业服务属于侵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04-19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