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刚上班一个半月老板就要开我,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刚上班一个半月老板就要开我,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今年春节后谈妥的新工作,3月1日入职,公司2月份刚注册完,只有老板和我两个人。当时签订的合同是1年,月薪12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7200元发(口头约定会满半年后按全额补上)。在3月17日发生了一些状况,导致老板突然改变了公司发展计划,取消了我的工作岗位。事实上我的工作截止到4月17日,但并没有办离职手续。

我的疑问:
1、试用期2个月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按60%计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我主张第一个月按税前9600(12000的80%)补发工资,第二个月按全额(税前12000)计算应发工资,是否受《劳动合同法》支持?
2、如第二个月应按已结束试用期算,老板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离职,是否可以按半个月全额工资+1个月全额工资补偿金进行要求?
3、1个月全额工资补偿金是否应该按税前计算?
4、我的遭遇是否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主张双倍赔偿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愚人de码头(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7-04-19 12:2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