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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香河买房时,多收四万元钱说是团购费,而且四万抵六万,可是房款下来四万并没有抵六万

去年在香河买房时,多收四万元钱说是团购费,而且四万抵六万,可是房款下来四万并没有抵六万 去年在香河买房时,多收四万元钱说是团购费,而且四万抵六万,可是房款下来四万并没有抵六万,而且四万也没有写入合同总房款里,四万元只给开具一张通州中介公司的收据。我能要回这四万吗?我应该告开发商还是中介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4-19 11:49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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