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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 女方要出售 婚姻期间房产

离婚后 女方要出售 婚姻期间房产 婚后男方购置1套90平米小区商品房,和1套男方单位60平米福利房。此两套房资金全部是由男方出,房产证名为男方。
离婚协议上写的是:“经协商90平米的小区商品房归女方所有,男方单位60平米的福利房归男方所有。”(离婚时未办任何过户手续)
   (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由女方监护。女方工资生活有保障。婚前男女双方均无过错)
   争议点:现女方要卖掉90平米房,要求男方配合去办所有手续。男方不同意,要求保留此房,将租金留给孩子,等孩子成人后,将房子交给孩子。
请问:
   1-女方是否有权单方出售此房?
   2-男方不同意出售此房,女方起诉男方,此情况法律一般如何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96(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4-10 07: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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