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保险理赔

快递公司损坏物品的赔偿事宜

快递公司损坏物品的赔偿事宜 我是一个显示器维修公司的员工,在3月底的时候,使用快递公司寄9个显示屏到广州,保价2000元,有快递公司员工在场看我包装屏的打包;但到了广州之后,收件方在签收前检查,发现其中的5个屏幕已经碎掉,而且外箱有明显的凹痕,已拍照下来,当场拒收。当我联系快递公司,他们只说保价的货物只针对丢失的物品,不针对损坏的物品,而且说会按照邮政法莱处理,现在说在把时间升级到总公司上面去。我上网看邮政法,发现快递公司的规定跟邮政法的第47条出现矛盾“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我现在是有保价的,那么快递公司的保价只针对丢失的规定与国家法律发生冲撞,是按照哪一个说了算呢,而且他们快递公司保价最高才2000,而我碎了5个屏是要赔给厂家4000,是否可以向快递公司追加呢,请好心人事帮忙解决我的疑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tao……(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4-10 06: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王胜言律师

天津塘沽区

★杨晶律师

天津塘沽区

程金环律师

天津 津南区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天津律师
★王胜言律师 
天津塘沽区
已帮助 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晶律师 
天津塘沽区
已帮助 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已帮助 166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天津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