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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损坏物品的赔偿事宜

快递公司损坏物品的赔偿事宜 我是一个显示器维修公司的员工,在3月底的时候,使用快递公司寄9个显示屏到广州,保价2000元,有快递公司员工在场看我包装屏的打包;但到了广州之后,收件方在签收前检查,发现其中的5个屏幕已经碎掉,而且外箱有明显的凹痕,已拍照下来,当场拒收。当我联系快递公司,他们只说保价的货物只针对丢失的物品,不针对损坏的物品,而且说会按照邮政法莱处理,现在说在把时间升级到总公司上面去。我上网看邮政法,发现快递公司的规定跟邮政法的第47条出现矛盾“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我现在是有保价的,那么快递公司的保价只针对丢失的规定与国家法律发生冲撞,是按照哪一个说了算呢,而且他们快递公司保价最高才2000,而我碎了5个屏是要赔给厂家4000,是否可以向快递公司追加呢,请好心人事帮忙解决我的疑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tao……(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4-10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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