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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北京一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套人民币的藏品,经理口头承诺藏品有三次出手机会
您好我在”北京一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套人民币的藏品,经理口头承诺藏品有三次出手机会 您好我在”北京一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套人民币的藏品,经理口头承诺藏品有三次出手机会,分别是一年,一年半和两年,他们负责拍卖,且客户不用花一分钱,成交后扣除本金公司拿收益的百分支十,有和经理的谈话录音,后来又让我做第二笔项目,考虑到资金问题我没同意,2017年4月销售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第二笔项目钱一直没付,藏品以后不能拍卖,原来是销售人员以我的名义私自上报的,要想正常交易必须买第二笔项目,说是错版钞,一年半就能出手,利益很大,考虑到今年11月有拍卖,为能正常出手,我不情愿的买了第二笔,看到后才发现是99版人民币,现在还在流通,买过一周后又给我打电话让我见拍卖总监,说是办拍卖手续,总监回复我不能拍卖,必须再买他推荐的25万元的藏品才能拍卖,我两次已经花了51万多元,均为贷款,手上有与他们的谈话录音,发票有收藏票,收藏票上有购买藏品数量及印章,并且印章上只有会员字样。且收藏票上写着藏品只限个人收藏,不提供任何交易方式,如销售人员承诺回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您他们是否构成欺诈?我该怎么办才能把钱要回来?如果起诉有几分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4-17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