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今天(4月17日),因身体原因需要在运动会期间请假回家看病,行程已订好,假条发出后

今天(4月17日),因身体原因需要在运动会期间请假回家看病,行程已订好,假条发出后 今天(4月17日),因身体原因需要在运动会期间请假回家看病,行程已订好,假条发出后。辅导员拒绝并发出此前从未对学生公布的学校文件,文件中称运动会是教学活动,不得请假,否则会被处分,而文件落款日期是4月11日。
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得到批准回家被处分,在提出申诉被拒绝时是否可以以辅导员未尽告知义务或者延迟告知的行为起诉学校要求撤销处分呢?请各位律师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4-17 1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 成都

王娟律师

四川 南充

胡律助律师

四川 成都

胡翔律师

四川 眉山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达州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已帮助 10138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已帮助 140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娟律师 
四川南充
已帮助 8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达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