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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法院我会摆平的!”----事实婚姻变成非法同居

“法院我会摆平的!”----事实婚姻变成非法同居 我与吴(男)1983年结婚并育于一子。1987年12月因吴某粗暴打人我就去法院申请离婚,后吴某认错道歉,出于孩子的问题我便心软了从1988年4月双方未办理复婚手续共同生活了6年。1993年12月,吴某又开始粗暴的打人了,邻居怕吴某闹出事情劝我当晚回娘家住一晚。第二天我回去却发现门换了锁又发现屋内有位异性于吴某同居,之后两人便于1994年7月登记结婚。
     当时的我一无所有带着儿子走进了杨浦区法院求助。接待的法官劝我马上聘请律师起诉对方重婚罪。当吴某接到法院的通知后吴某却告知我:法院我会摆平的!最后法院不仅驳回重婚之诉,却裁定我和吴某从1988年4月至1993年12月这段日子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关系的说法缺乏依据!吴某这种行为却是合法登记。二中院驳回我申诉通知书(1996)沪二中型监字第44号。
     我认为法院这样的裁定是枉判,所以想要求撤销裁定。但我无方申诉,故想请教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a湉(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2-07-0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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