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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替人担保,现想告法院干部,我能怎么做
民间借贷替人担保,现想告法院干部,我能怎么做 2011年替人担保,2014年被法院扣工资卡。事情如下:本人当时收到法院传票时实际上已过担保期,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我按照规定的时间去了法院,在值班室法院干部说她们调节好了,这个事情和我以后就没有关系了,不用我负责,不到五分钟我就出来了,过了几天后,法院干部叫我去一趟说还有一些事情要签一下字,我又不懂汉语,因为相信法院干部,所以签了字。。。。。后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有一天我取不上工资了,去法院一问,我的卡被扣了,我成为了“续签担保协议的人”。 这个借贷有些复杂
1.有一个借条和一个借款合同在借贷双方之间,是同一天的,有我名字的是借贷合同(可我当时作担保时就没有见过这份合同,是法院干部后来让我签的,我对这个根本不知情)还有一个上面有两个借款人一个担保人。
2.那个借款合同上,写明借款期间借款人前5个月每月返还借款6000元,剩余部分5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并自愿以工资卡作为抵押,不得挂失。
3.收到传票后去法院,当时就她一个法院干部,没有开庭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我也没有书面的写过什么内容,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enag……(广东)
提问时间:2017-04-16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