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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2000年结婚,当时和男方父母在一起住,男方还有一哥哥,同住一院,大概五年后,兄弟分家,父母出一部分钱给哥哥另盖了一处新院,老院分给弟弟(男方),原则是两处地方父母均有居住权,当时只是口头分,后父母一直在分给男方的老院居住。三年前,男女双方又自己在别处另买了一套住房,与父母分开住,现双方要离婚,请问原来分给男方的那座老院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J(河南)
提问时间:2012-07-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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