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已处理,交警还为归还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因搜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逃逸嫌疑车辆。但今后不得再扣留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以及其他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文书。扣留车辆,应该当场向当事人出具凭证,并妥善保管,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
交警根据情况判断作出 您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
答:查明原因,看看是否决定被吊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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