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 我有辆车要卖,在网上发布了出售信息。2010年3月27日,有一买家联系我,试车后,我出示了登记证,行驶证,保险等过户必须的证件,而后签定了二手车交易合同,并由买方支付了4000元预付款,合同写明违约金是4000元。由于当时是星期六,车管所休息,所以约定3月29日星期一上午一同去过户。买家提出要先将车开去,由于都是本地人,他是开广告公司的,我去他店里看过,而且我想想反正也就一天多的时间就一起去过户了,就让他先开去了。到了星期一我打电话给他问他几点去过户,他说上午有事,要下午去,到了下午,他又说他钱不够,说某单位的项目款还没结来,本来准备向他爸爸借一万的,但他爸爸不让他买车没借。我要求他把车先归还给我再说,他说他再回去和他爸爸商量下,车再给他开一天,我答应了。到了星期二,我又去找他,他说他目前实在是钱不够,我说你钱不够买什么车?还和我签了合同,于是我要求他先把车还给我,然后我可以给他点时间。他就是不同意把车还给我,还找茬,说购置税本没的,原始发票没的,我就说了有二手交易发票就可以的,因为这车已经转了好几手了,购置税本我转来的时候也没有的,但本地过户根本用不着购置税本,保证可以把车完全过户到他名下。他又说购置税本没的,如果出了车险找保险公司理赔会有麻烦,我还特意咨询过,保险公司说没有影响的,然后他又说购置税在车辆报废时要用到的。最后他说要我先签个书面证明才同意把车归还给我,当时我很火,我想这车是我的他凭什么不给我,后来想想都是本地的,离的也满近,大家没必要撕破脸皮,所以就签了。那个证明的大致内容就是这样的:
卖方提供车辆登记证,购置税本,身份证,保险单等证件,协助买方完成过户。将车方向盘有时候转弯有点重的毛病修理好,把车空调冷气弄好。买方会在4月15日之前将本车过户,过户完后把余款支付给卖方。在4月15日之前卖方有权把车转让给其他人,但买方可将4000元定金收回,扣除买方把车开走的那3天的车租450元,并将合同交还卖方。
证明是写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全文都是我们两人叙述后由我书写,写完后我签了名并按了手印,原书面写的那张他留着,然后再复印了一份给我,复印的那份他签了个名但没盖手印,原书面的那张他没签名。
我们第一次签定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写明:
卖方会提供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付款方法是买卖双方确认该机动车交易,买方应预付卖方该车的预付款4000元,等该车过户手续全部完毕后,买方再将余款全部付清给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卖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车辆按揭款未付清或车辆有电子警察违章,以及自行改装车辆,损坏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造成车辆不能过户,卖方应无条件退还全部车款,并赔偿买方损失费3000元。买卖双方如不能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4000。以上条款双方看过同意后签字。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然后双方都签了名按了手印。这份合同的签定日期是2010年3月27日。
请问我们第一次签定了二手车交易合同,如果他迟迟拖着不履行怎么办?后来写的那张书面证明那样的情况具备法律效应吗?
现在我觉得他这样做耽误我卖车,在和他签定了合同之后有很多人联系我,我都说车已经定出去了,后来他又以种种理由迟迟不和我去办过户手续,拖到现在有些想买车的人打电话来都说我的车在网上卖了好长时间还没卖掉会不会我的车有问题或者我是骗子。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如果我把车转给了别人,到时候他会拿着第一次签定的合同来找我索赔,说后来签的那张证明他都没签字盖手印不具备法律效应。还有就是第一次签定的合同中根本没提到什么购置税本,只要提供过户手续能够完成过户就可以,而且我买这辆车的时候也是二手车,也没有购置税本,但过户需要的手续都有,要不然也不可能过户到我名下。要补办购置税本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况且本地过户根本用不着。在第一次签合同之前他也没提到,如果在签定合同之前他这么说那他也不可能会签的。请问,如果到了4月15日,他不来和我办过户,我可以到有关部门上诉他违约吗?(被他这么一折腾我卖车都受到阻碍了,本来每天有好多电话要来看车的,现在由于时间拖长了,问的人都少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f588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4-09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