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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9月1日租的一处商服用来做买卖,但是生意不好现在不想租了,合同上写的是租赁期4年,但是每年9月1日交房租,乙方如需终止合同,需在每年的7月1日通知乙方【这可能是合同打错了】否则,乙方临时终止合同,将按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每年赔偿甲方5000元违约金,甲方不退房租。我是7月2日通知甲方的我想问他要告我每年赔偿他5000元合理吗?还有那个错字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xin……(黑龙江-伊春)
提问时间:2012-07-06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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