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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案

经济纠纷案 我老公在省安全生产监督局下属的一个评价机构做业务员,去年跟一家别的评价机构联系业务.今年这家公司倒闭了,说我老公欠他钱,这家公司委托律师跟公安局一起调查.把我老公叫到公安局,审讯了一下午晚上10点才让他回家.说他差13700元钱.我老公说,我年前就要跟他清帐,他说没时间,过了年就把我老公给告了,公安局说,你拿5万来,等你算清楚了,我再多退少补,并且让我老公写说是自愿拿钱给他们,过几天我老公跟我说,钱不退了.我就急了,我想问问他们这种行为算什么?我还能要回那剩下的3万多元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常(河北)
提问时间:2010-04-0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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