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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
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 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公司要开分店 让我和我老婆分开 然后我们就不想做啦 当初来上班的时候 也没有让签合同 现在做了四十多天啦 不想做啦 却接到公司的回话是 如果不在这里做啦 那工资每天只能算59块钱 从来的第一天开始算 每天只给59块钱 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具有法律效果 我想说这样的话 真的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那年 我才十五岁(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4-1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