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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

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 武汉区域      我想问一下  就是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饮饭店上班  现在公司要开分店  让我和我老婆分开   然后我们就不想做啦   当初来上班的时候  也没有让签合同  现在做了四十多天啦  不想做啦  却接到公司的回话是  如果不在这里做啦  那工资每天只能算59块钱   从来的第一天开始算  每天只给59块钱  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具有法律效果   我想说这样的话  真的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那年          我才十五岁(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4-14 23:5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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